本报讯(孙晓英)“十三五”以来,兴平坚持把社会事务服务作为重要民生保障,织密织牢社会民生保障网,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兴平严格落实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制度,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82.3万元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50.8万元。组织开展“寒冬送温暖”“夏季送清凉”专项救助行动,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20人次,辖区流浪乞讨人员逐年减少。
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护服务体系,纳入保障范围1158名,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1203万元。探索构建以“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持”的养老服务体系,总投资2730万元的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全面建成投用。
扎实开展重点区域零散坟墓集中整治工作,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,整治零散坟墓21204座,建成“园林化、生态化”公益性公墓、骨灰堂50个,发放惠民救助金182.8万元,惠及救助1283人次,纵深推进殡葬制度改革。
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政策,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375元/人/月和2250元/人/年提高到630元/人/月和4920元/人/年,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.21亿元,全市农村低保覆盖率从3%增长到5.49%,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。(B)⑤